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杨铁金,谭建新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 |
案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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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人 |
湘潭市雨湖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人民法院公 告谭建新:本院受理原告杨铁金诉被告谭建新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次日9时30分整(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姜畲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承办法庭: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人民法院姜畲法庭承办人:龙俊 15507326527、073157220551 |
刊登日期 |
2021-11-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