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肖阔甲,赵伟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湘1221民初629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湖南省怀化市中方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赵伟:本院受理的原告肖阔甲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湘1221民初62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限被告赵伟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返还原告肖阔甲借款14200元。案件受理费150元,由被告赵伟负担,公告费560元,由原告肖阔甲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湖南省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将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1-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