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杨锐,杨林, 清华大学出版社有限公司 ,青岛电子奔腾科技图书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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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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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人 |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青岛电子奔腾科技图书有限公司、杨锐、杨林:本院受理原告清华大学出版社有限公司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诉讼请求如下:1、解除原告与青岛电子奔腾科技图书有限公司签订的代理销售协议;2、青岛电子奔腾科技图书有限公司偿还货款3000081.39元、支付违约金519014.08元;3、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变卖或拍卖杨锐、杨林所抵押之房产,原告优先受偿;4、三被告承担诉讼费。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届满的十五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三日上午九时三十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海淀法院中关村派出法庭第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1-11-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