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田文,邓忠凡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2021)湘1222民初2065号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湖南省怀化市沅陵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邓忠凡:本院受理原告田文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原告的诉讼请求为:1、请求法院判决被告立即支付原告货款3224元;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因你去向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湘1222民初2065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 利义务告知书、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民事裁定书(转普)、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和20日内,并定于2022年2月8日上午9时00分在湖南省沅陵县人民法院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1-11-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