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肖苏萍, 郴州市中天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执行文书 |
案号 |
(2021)湘1002执3052号 |
案由 |
服务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公告人 |
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肖苏萍:本院执行的郴州市中天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你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住址不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湘1002执3052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廉政监督卡、执行裁定书、限制消费令。责令你自本通知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履行(2019)湘1002民初4959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并继续计算迟延履行期间加倍债务利息直至执行完毕。同时向你公告送达到本院办理有关本案评估、评估报告送达、拍卖等执行过程中的有关事宜通知,自本公告期满之日起10日内至本院联系办理有关本案评估、评估报告送达、拍卖等执行过程中的有关事宜,逾期不到视为放弃相应权利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二○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二日承办法官:胡欣 电话:18073567865当事人: 郴州市中天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电话:13487868958 |
刊登日期 |
2021-11-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