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宋万强,向建军,张军成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上诉状副本 |
案号 |
(2020)湘0525民初824号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湖南省邵阳市洞口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2020)湘0525民初824号张军成:本院于2021年4月13日判决原告宋万强与你等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向建军等人不服判决提起上诉,因无法通过直接送达等方式向你送达上诉状,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以公告方式向你送达。上诉请求:1.判令撤销洞口县人民法院(2020)湘0525民初824号判决书,改判上诉人不承担宋万强货款317 000元的连带清偿责任;2.判令被上诉人承担本案一、二审诉讼费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
刊登日期 |
2021-11-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