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邓洪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10521********494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川0104民初1465号 |
案号 |
(2020)川0104执420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执行请求:1、强制被执行人邓洪立即向申请执行人支付律师费46 292元,案件受理费479元;2、强制被执行人邓洪向申请执行人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3、由被执行人邓洪承担执行费用。以上暂计:46 771元事实与理由:申请执行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四川省分行直属支行与被执行人邓洪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经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法院审理,于2020年4月10日作出(2020)川0104民初1465号《民事判决书》,现该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被执行人邓洪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特向贵院申请强制执行。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四川 |
立案日期 |
2020-07-08 |
发布时间 |
2020-09-1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