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孙照仙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11323********217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川3328民初107号 |
案号 |
(2020)川3328执5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甘孜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孙照仙承诺其于2020年8月15日之前向原告李平全支付运输费用10400元;于2020年9月15日之前向原告李平全支付剩余运输费用10000元,原告李平全表示同意。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甘孜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四川 |
立案日期 |
2020-09-03 |
发布时间 |
2020-09-1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