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杨昌贵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22633********1015
执行依据文号
(2018)黔2633民初406号
案号
(2020)黔2633执21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从江县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杨昌贵、曾献财、孟开智、吴林海每人自愿偿还原告杨光明借款本息42500元,每人于2018年10月4日前偿还20000元,剩余的22500元在2019年2月1日前还清;二、若被告未履行第一期义务,原告有权申请被告一次性偿还未到期的所有欠款;三、案件受理费4885元,减半收取2293元,原告自愿负担454元,四被告每人自愿负担459元。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从江县人民法院
省份
贵州
立案日期
2020-04-16
发布时间
2020-09-1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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