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王欢欢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22422********7030
执行依据文号
(2017)黔0521民初1384号
案号
(2022)黔0521执20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大方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原告陈贵芬同意被告杨勇于2017年6月30日前偿还原告陈贵芬借款30000.00元,2017年7月1日起,每月30日前逐月偿还原告陈贵芬借款3000.00元,直至被告杨勇偿还完原告陈贵芬的借款165000.00元为止。二、被告王欢欢自愿对上述借款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大方县人民法院
省份
贵州
立案日期
2022-01-11
发布时间
2022-03-1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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