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郑华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42201********9012
执行依据文号
(2020)皖1302民初3008号
案号
(2020)皖1302执324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郑华认可欠惠永宁车辆损失6000元,违约金1000元,郑华自3月27日至5月29日已付惠永宁2000元现金,剩余5000元郑华自愿于2020年6月25日前付清。案件受理费50元,惠永宁自愿承担。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的内容自双方在调解协议笔录上签名或捺印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法院
省份
安徽
立案日期
2020-08-10
发布时间
2020-09-15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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