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黄金凤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52133********152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桂0922民初2203号 |
案号 |
(2020)桂0922执60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陆川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被告黄金凤返还信用卡欠款本金12666.66元给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陆川县支行;二、被告黄金凤向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陆川县支行支付逾期偿还信用卡欠款所产生的利息919.66元、费用3823.62元;三、被告黄金凤向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陆川县支行支付为实现本案债权而支付的律师费2000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陆川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西 |
立案日期 |
2020-05-21 |
发布时间 |
2020-09-1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