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陆斌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52623********0338
执行依据文号
(2019)桂1022民初761号
案号
(2020)桂1022执56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田东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2019)桂1022民初761号民事判决书:限被告陆斌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原告罗秀县支付货款22600元及逾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利息计算:1、从2018年12月8日起至2019年2月28日,以32600元为本金,按年利率6%计算;2、从2019年3月2日起,以22600元为本金,按年利率6%计算至偿清债务之日止)。案件受理费366元,减半收取183元,由被告陆斌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田东县人民法院
省份
广西
立案日期
2020-07-02
发布时间
2020-09-1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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