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姜永旺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22627********2012
执行依据文号
(2020)甘12民终204号
案号
(2020)甘1225执27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陇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姜永旺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魏珊娃借款30000元.案件受理费275元,由被告姜永旺承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西和县人民法院
省份
甘肃
立案日期
2020-06-02
发布时间
2020-09-1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规避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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