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杨小全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22621********103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甘12民终921号 |
案号 |
(2021)甘1202执311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陇南中级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申请人诉被申请人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贵院已于2021年8月17日作出了(2021)甘12民终921号《民事调解书》。判决书载明:“一、杨小全于2021年10月31日前一次性支付杜社娃劳务工资38700元;二、本案双方再无其他争议。一审案件受理费按原判执行,杨小全预交的二手案件受理费767元,减半收取383.5元,由杨小全负担,另一半383.5退回杨小全。本案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已生效。但被申请人却未履行调解书中确定的返还款项的义务,被申请人的行为致使申请人的合法财产权益严重受损。因此,为了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和人民法院法律文书的严肃性,申请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之规定,特向贵院依法申请强制执行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陇南市武都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甘肃 |
立案日期 |
2021-11-16 |
发布时间 |
2022-03-1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