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郑辉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13024********513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豫1526民初2859号 |
案号 |
(2020)豫1526执118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传店法庭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郑辉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毛东林支付租赁款45,000元及利息(利率按中国人民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从2018年1月7日至款清之日)。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潢川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20-07-07 |
发布时间 |
2020-09-1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