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杨尤龙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22727********393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黔2727民终3174号 |
案号 |
(2020)黔2727执27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贵州省平塘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上诉人杨尤尤于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一次性赔偿上诉人莫可可、莫慧佳、莫绍聪、袁文礼、何榜珍因袁小友死亡造成的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共计297091.4元;二、一审案件受理费5715.00元,二审案件受理费12018.00元,共计17733.00元,由上诉人杨尤尤负担16000.00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平塘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贵州 |
立案日期 |
2020-03-23 |
发布时间 |
2020-09-1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