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浙江浦江骏马服饰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89148****
执行依据文号
(2017)浙0726民初1244号
案号
(2018)浙0726执171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金华浦江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限被告浙江浦江骏马服饰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付原告金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江支行借款利息人民币358932元(利息已按借款合同约定计算至2017年2月7日)。二、如果被告浙江浦江骏马服饰有限公司未按期履行上述还款义务,则原告金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被告浙江浦江骏马服饰有限公司提供抵押的坐落于浦江县仙华街道一点红大道101号的房产【房产证号:浦房权证浦阳字第048964-1号、浦房权证浦阳字第048964-2号,土地证号:浦国用(2011)第0335号】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在最高主债权限额17872000元内享有优先受偿权。三、由被告芮淑清、黄飞雁对上述第一项债务在最高债权限额30000000元内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四、被告芮淑清、黄飞雁在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浙江浦江骏马服饰有限公司追偿。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浦江县人民法院
省份
浙江
立案日期
2018-04-10
发布时间
2018-07-1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芮淑清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726689148995H
登记机关
注册地址
浦江县一点红大道1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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