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何绪新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50321********0039
执行依据文号
(2019)桂0321民初21号民事判决书
案号
(2020)桂0321执17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阳朔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何绪新偿还原告莫学规借款本金30000元;二、驳回原告莫学规的其他诉讼请求。本案受理费662元,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减半收取即收331元,由原告莫学规负担25元,被告何绪新负担306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阳朔县人民法院
省份
广西
立案日期
2020-04-14
发布时间
2020-09-1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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