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韦庆儒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50621********111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桂0621民初1393号 |
案号 |
(2020)桂0621执39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上思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韦庆儒支付原告梁富能货款55 700元;二、被告韦庆儒支付原告梁富能违约金11 140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上思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西 |
立案日期 |
2020-08-05 |
发布时间 |
2020-09-1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