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周颖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13021********541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川1702民初74号 |
案号 |
(2020)川1702执178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达州市通川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周颖、匡方毅、达州市大众恒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下欠原告李鑫春借款总额共计400万元;二、被告周颖、匡方毅、达州市大众恒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自调解之日起三日内支付原告李鑫春230万元,剩余170万元于2020年1月31日前支付;三、上述任一款项未按时支付,原告可以就剩余未支付款项申请强制执行,并从调解之日起以剩余未支付款项为本金按月利率2%计算资金利息至全部付清时止。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64300元,减半收取32150元,诉讼保全费5000元,由被告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达州市通川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四川 |
立案日期 |
2020-09-10 |
发布时间 |
2020-09-1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