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广东中汇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05655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粤0104民初3237号 |
案号 |
(2020)粤1781执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被告阳春市昊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原告王春柳偿还借款本金3340万元;二、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被告阳春市昊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原告王春柳偿还借款利息(利息以2700万元为基数从2017年3月3日起按照年利率24%计至款项清偿之日止);三、被告梁凡敢、广东中汇阳光药业有限公司、广东中汇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广东中汇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对被告阳春市昊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并在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向被告阳春市昊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追偿;四、驳回原告王春柳的其余诉讼请求。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阳春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0-01-06 |
发布时间 |
2020-09-1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梁凡敢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1010565519606 |
登记机关 |
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广州市越秀区达道路12号金达大厦8层14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