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李杰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10527********541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豫民再933号 |
案号 |
(2020)豫0108执184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撤销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大法院(2017)豫01民终17416号民事判决和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2017)豫0108民初1493号判决第三项二、、维持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2017)豫0108民初1493号判决第一、二、四项一审案件受理费61220元,保全费5000元,共计66220元,由李杰负担15080元,卢继胜负担51140元,鉴定费由安信公司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61220元,由李杰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20-07-22 |
发布时间 |
2020-09-1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