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王明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72422********041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鲁1426民初3082号 |
案号 |
(2020)鲁1426执47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平原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截至2014年3月5日,王明欠刘国双货款44638元,后王明给付刘国双部分货款,现双方均同意由王明再给付刘国双货款33000元后,双方就上述买卖合同互不向对方主张权利;二、关于上述货款33000元给付期限问题,王明自愿于2019年12月18日前给付刘国双3000元,余款30000元王明自愿自2020年1月份起至2020年12月份止,每月18日前给付刘国双货款2000元(期间共计12个月,共计应付数额为24000元),剩余货款6000元王明自愿于2021年1月18日前一次性付清;三、若王明未按本协议第二项如期履行货款给付义务,刘国双可自逾期之日起就剩余全部货款(按33000减去协议生效后已给付部分确定)申请强制执行;四、双方其无争议。案件受理费790元,减半收取计395元,由原告刘国双自愿负担197.50元,由被告王明自愿负担197.50。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平原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20-04-13 |
发布时间 |
2020-09-1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