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王华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70682********115X
执行依据文号
(2008)西执字第2358号
案号
(2020)鲁0285执恢35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莱西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吕艳振于判决生效后10日内支付原告孙殿军医疗费27703.5元、误工费5950元、护理费10353元、住院生活补助费1428元、营养费880元、伤残赔偿金104736元、被扶养人孙冠德生活费12609元、被扶养人栾翠花生活费19964元、被扶养人孙雷生活费2101.5元、残后护理费343100元、法医鉴定费720元、交通费102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元,共计人民币535565元。二、被告王华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莱西市人民法院
省份
山东
立案日期
2020-08-25
发布时间
2020-09-1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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