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李静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10107********0915
执行依据文号
(2019)川0124民初1122号
案号
(2020)川0124执184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成都市郫都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依法强制被执行人支付申请执行人材料款36 264元、违约金(以36 264元为基数,从2018年7月28日起至付清之日止,按月利率2%的标准计算)、本案案件受理费353元,以及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以36 264元为基数,从判决支付日届满第二日开始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每日万分之一点七五计算)。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成都市郫都区人民法院
省份
四川
立案日期
2020-08-03
发布时间
2020-09-1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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