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雄县芳盛热浸锌制造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2013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冀0638民初1487号 |
案号 |
(2020)冀0638执10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雄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被告雄县芳盛热浸锌制造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偿还原告黄骅市润宇防腐材料有限公司承揽价款30000元及逾期利息(利息自2018年5月4日起至还清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年利率计付)。二、驳回原告黄骅市润宇防腐材料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75元,由被告雄县芳盛热浸锌制造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雄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20-04-07 |
发布时间 |
2020-09-1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吴宏亮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30638320134710D |
登记机关 |
雄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河北省保定市雄县龙湾镇张青口二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