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邢晓龙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52628********022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内0981民初219号 |
案号 |
(2020)内0981执26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丰镇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原告刘小俊与被告刘晓峰、邢晓龙一致确认截止2020年3月31日,被告刘晓峰、被告邢晓龙、被告丰镇市龙峰信鸽养殖有限公司共欠原告刘小俊借款本金250000元、利息25000元,本利共计275000元。二、从2020年4月1日起不再计算利息。三、被告刘晓峰、被告邢晓龙、被告丰镇市龙峰信鸽养殖有限公司从2020年4月1日起每月月底前共同偿还原告刘小俊1000元,直至本利清偿为止。四、如果三被告未按本协议第三项的约定履行义务,则原告可于次月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全部剩余款项。再无其他纠纷。案件受理费5050元,减半计收2525元,被告刘晓峰、邢晓龙、丰镇市龙峰信鸽养殖有限公司公同自愿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丰镇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内蒙古 |
立案日期 |
2020-06-10 |
发布时间 |
2020-09-1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