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汤正祥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22328********0431
执行依据文号
(2019)黔 2328 民初 2124 号
案号
(2020)黔2328执76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安龙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由被告汤正祥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晏勇购车款 8,000元,并从 2017 年 01 月 18 日起按年利率 6%计付资金占用费至款项付清时止。案件受理费 50 元,减半收取 25 元,由被告汤正祥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安龙县人民法院
省份
贵州
立案日期
2020-06-10
发布时间
2020-09-1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规避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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