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陈连洪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22328********001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黔 2328 民初 2643 号 |
案号 |
(2020)黔2328执73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安龙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陈连洪所欠原告王开江支木工程款 30000 元及利息 3150 元、诉讼费 275 元,其自愿于 2020 年 1 月 24日前偿还 3425 元;剩余 30000 元,其自愿于 2020 年 7 月26 日前一次性清偿。二、若被告陈连洪未按期偿还第一期款项,原告王开江有权就被告陈连洪所欠全部款项申请强制执行。三、案件受理费 550 元,减半收取 275 元,被告陈连洪自愿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安龙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贵州 |
立案日期 |
2020-06-10 |
发布时间 |
2020-09-1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