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潍坊市恒舜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9262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5)安民一初字第4006号 |
案号 |
(2016)鲁0784执137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安丘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潍坊市恒舜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欠原告赵景湖砂石款2100000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付清;二、被告刘永恒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安丘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16-07-12 |
发布时间 |
2016-07-1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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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刘永恒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0784592620288H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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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安丘市央赣路与人民路交叉口汶河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