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潍坊旭华置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3707********530E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鲁0781民初2884号 |
案号 |
(2021)鲁0781执恢88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青州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王华、张占云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偿还原告郭强借款本金500000元并支付利息(以500000元为基数,自2016年7月19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月利率2%计算);二、被告兰永胜、崔吉星、潍坊旭华置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对本判决第一项所确定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被告兰永胜、崔吉星、潍坊旭华置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向被告王华、张占云追偿。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8800元,由被告王华、张占云、兰永胜、崔吉星、潍坊旭华置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青州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21-09-27 |
发布时间 |
2022-03-1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王华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0781550947530E |
登记机关 |
青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青州市范公亭西路905号(矿产资源局院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