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张伟东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10782********403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辽0782民初2510号 |
案号 |
(2020)辽0782执59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北镇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张伟东、胡晓明于本判决生效后的十日内偿还原告海南中和农信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借款本金100000元,利息1500及本金100000元的逾期利息二、被告陈洪利对以上款项的偿还承担连带责任案件受理费2370元,减半收取1185元,由被告张伟东、明晓明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北镇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辽宁 |
立案日期 |
2020-07-08 |
发布时间 |
2020-09-1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