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于涛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210381********2739
执行依据文号
(2017)辽0381刑初521号
案号
(2020)辽0381执194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海城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人于涛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罚金于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缴纳。)(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6年12月19日起至2019年6月18日止。)二、被告人李娜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罚金已缴纳。)(缓刑的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三、继续追缴赃款返还被害人。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辽宁省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海城市人民法院
省份
辽宁
立案日期
2020-05-20
发布时间
2020-09-1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