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陆勇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52623********181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桂1022民初1376号 |
案号 |
(2020)桂1022执6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田东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2019)桂1022民初1376号民事判决书:被告廖秀红、陆勇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告田东县弘大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偿还借款本金200000元;被告廖秀红、陆勇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告田东县弘大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支付利息及违约金(逾期利息及违约金以本金200000元为基数,自2019年1月3日起至实际清偿本金之日止,按年利率24%计付);被告覃雄、黄秀雪对上述第一、二项债务承担连带偿还责任;案件受理费4435元,适用简易程序程序减半收取2217.5元,由被告廖秀红、陆勇、覃雄、黄秀雪共同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田东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西 |
立案日期 |
2020-01-15 |
发布时间 |
2020-09-1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