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周孔华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50722********003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桂0721民初99号 |
案号 |
(2020)桂0721执82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灵山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1、强制被执行人支付货款37000元给申请执行人;2、强制被执行人支付逾期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给申请执行人(计算方式:以本金37000元基数,从2017年2月9日起至2019年8月19日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利率计算;从2019年8月20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3、强制被执行人支付案件受理费438元申请执行人;4、强制被申请人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灵山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西 |
立案日期 |
2020-07-02 |
发布时间 |
2020-09-1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