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吴运辉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52826********2839
执行依据文号
(2020)桂0721民初1194号
案号
(2020)桂0721执124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灵山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本案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一、被告吴运辉尚欠原告黄端和劳动报酬5 625元及违约金(违约金计算方式:以尚欠劳动报酬为基数,按月利率2%,从2019年9月9日起计至实际付清劳动报酬之日止),定于2020年7月15日前一次性付清;二、原告黄端和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三、案件受理费25元,由被告吴运辉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灵山县人民法院
省份
广西
立案日期
2020-07-21
发布时间
2020-09-1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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