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吴运辉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52826********283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桂0721民初1194号 |
案号 |
(2020)桂0721执124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灵山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本案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一、被告吴运辉尚欠原告黄端和劳动报酬5 625元及违约金(违约金计算方式:以尚欠劳动报酬为基数,按月利率2%,从2019年9月9日起计至实际付清劳动报酬之日止),定于2020年7月15日前一次性付清;二、原告黄端和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三、案件受理费25元,由被告吴运辉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灵山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西 |
立案日期 |
2020-07-21 |
发布时间 |
2020-09-1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