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许荣敏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72423********311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鲁1426民初1111号 |
案号 |
(2020)鲁1426执70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平原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许荣敏于本判决生效后三日内向德州永裕包装有限公司支付纸箱货款33376.4元及利息(利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自2019年4月11日始至付清货款之日止)。案件受理费634.4元,减半收取计317.2元,保全费420元,由被告许荣敏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平原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20-06-04 |
发布时间 |
2020-09-2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