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宫雪妮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210105********0223
执行依据文号
(2020)辽0114民初1138号
案号
(2020)辽0114执424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沈阳市于洪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申请人宫雪妮与葛建共同支付给申请人周野与陈维维逾期办证违约金20万元;二、被申请人被告宫雪妮与葛建赔偿申请人周野与陈维维办理房屋贷款手续费2000元三、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四、案件受理费13,736元,诉讼财产保全费5,000元,诉讼财产保全担保保险费1,820元,本案执行费由被申请人宫雪妮与葛建共同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沈阳市于洪区人民法院
省份
辽宁
立案日期
2020-09-15
发布时间
2020-09-2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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