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孟庆林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71421********5970
执行依据文号
(2015)陵商初字第333号
案号
(2020)鲁1403执恢7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德州市陵城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1、强制执行被申请人偿还贷款本金133888.4元及截止2019年1月21日利息414123.45元及今后利息;2、执行费及实现债权的全部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德州市陵城区人民法院
省份
山东
立案日期
2020-07-16
发布时间
2020-09-2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规避执行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