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张文儒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71428********055X
执行依据文号
(2018)鲁1402民初4156号
案号
(2022)鲁1402执26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德州市德城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张文儒尚欠原告借款本金82000元,于2019年6月6日前偿还原告41000元,于2019年12月31日前偿还原告41000元,案件受理费925元由原告负担。如被告张文儒有一期违约则向原告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以借款本金82000元为基数,自2011年8月24日起至还清借款之日止按照月利率2%计算),并承担本案的案件受理费。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德州市德城区人民法院
省份
山东
立案日期
2022-01-21
发布时间
2022-03-1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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