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张文儒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71428********055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鲁1402民初4156号 |
案号 |
(2022)鲁1402执26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德州市德城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张文儒尚欠原告借款本金82000元,于2019年6月6日前偿还原告41000元,于2019年12月31日前偿还原告41000元,案件受理费925元由原告负担。如被告张文儒有一期违约则向原告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以借款本金82000元为基数,自2011年8月24日起至还清借款之日止按照月利率2%计算),并承担本案的案件受理费。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德州市德城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22-01-21 |
发布时间 |
2022-03-1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