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何卫东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40127********051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粤0117民初855号 |
案号 |
(2020)粤0117执307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清远市浩康文化体育发展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支付货款本金1046622.6元;二、被告清远市浩康文化体育发展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支付违约金20万元;三、被告何卫东对本判决第一、第二项确定的被告清远市浩康文化体育发展有限公司对原告广州凌天体育设施有限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从化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0-05-26 |
发布时间 |
2020-09-2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