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刘静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13024********322X
执行依据文号
(2019)豫1526民初4997号
案号
(2020)豫1526执98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民二庭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余双全于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二十日内偿还原告唐俊英借款40万元及利息(利息以10万元为基数自2018年10月30日起,以10万元为基数自2019年1月24日起,以10万元为基数自2019年4月19日起,以10万元为基数自2019年6月30日起,按年利率12%计算至清偿之日止)。二、被告刘静对本判决第一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潢川县人民法院
省份
河南
立案日期
2020-06-01
发布时间
2020-09-2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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