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任双喜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72331********3146
执行依据文号
(2012)邹民初字第1927号
案号
(2020)鲁1626执恢34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邹平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申请人郭孝明、任双喜立即偿还申请人借款50万元,被申请人陈培忠为其中的20万元承担连带偿还责任,被申请人郭孝明、任双喜、陈培忠立即支付申请人垫付的诉讼费保全费8425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邹平县人民法院
省份
山东
立案日期
2020-06-04
发布时间
2020-09-2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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