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巩建敏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70923********007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鲁0923民初393号 |
案号 |
(2020)鲁0923执76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东平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对于一、对于2010年6月12日被告巩建敏借原告范腾飞,由被告李亚生提供担保的50000元,由被告巩建敏于2020年3月21日前一次性偿还原告范腾飞35000元,由被告李亚生于2020年3月21日前一次性偿还原告范腾飞15000元。被告李亚生偿还15000元后,对涉案借款不再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案件受理费1800元,减半收取计900元,由原告范腾飞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东平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20-05-29 |
发布时间 |
2020-09-2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