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胥鹏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33022********161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鲁0923民初2694号 |
案号 |
(2020)鲁0923执114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东平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原告胥鹏与被告吴云云协议离婚;二、婚生女孩胥茹轩由被告吴云云抚养,原告胥鹏支付支付抚养费每月1000元,自2019年6月12日开始至孩子年满18岁止,每月5日前支付,原告胥鹏享有探视权;三、其他互不追究。案件受理费150元,由胥鹏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东平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20-07-16 |
发布时间 |
2020-09-2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