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魏红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70102********4150
执行依据文号
(2017)鲁0113民初4428号民事判决书
案号
(2020)鲁0113执110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要求被执行人给付借款本金6950000元;支付借款利息268763.42元;支付逾期利息;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承担案件受理费62331元。要求对被告江华所有的位于济南市市中区顺河东街66号银座晶都国际广场221号的房产(房产证号为济房权证中字第264553号)在拍卖、变卖后所得价款优先偿还原告债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省份
山东
立案日期
2020-03-27
发布时间
2020-09-2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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