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董作聪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70125********531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鲁0115诉前调4069号 |
案号 |
(2022)鲁0115执18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济南市济阳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申请人董作聪于2021年9月30日前给付申请人陈德文本金2万元;于2021年11月30日前给付申请人陈德文本金2万元;于2021年12月31日前给付申请人陈德文本金和利息28500元(本金25500元+利息3000元)。二、上述款项若被申请人董作聪逾期未给付,自愿向申请人陈德文支付违约金6000元;申请人陈德文可就全部未给付款项及违约金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三、双方其他无争执。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济阳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22-01-14 |
发布时间 |
2022-03-1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