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董作聪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70125********5311
执行依据文号
(2021)鲁0115诉前调4069号
案号
(2022)鲁0115执18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济南市济阳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申请人董作聪于2021年9月30日前给付申请人陈德文本金2万元;于2021年11月30日前给付申请人陈德文本金2万元;于2021年12月31日前给付申请人陈德文本金和利息28500元(本金25500元+利息3000元)。二、上述款项若被申请人董作聪逾期未给付,自愿向申请人陈德文支付违约金6000元;申请人陈德文可就全部未给付款项及违约金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三、双方其他无争执。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济阳县人民法院
省份
山东
立案日期
2022-01-14
发布时间
2022-03-1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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