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盘锦五彩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4979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辽1122民初1161号 |
案号 |
(2018)辽1122执82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盘山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被告盘锦辽河油田天旭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盘锦五彩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曹成山在判决生效十日内赔偿原告朱春峰经济损失495 652.24元,各被告互负连带责任。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各被告向原告朱春峰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后,可以就超过自己应承担份额部分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驳回原告朱春峰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1 427元,由被告盘锦辽河油田天旭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盘锦五彩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曹成山承担,并互负连带责任。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盘山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辽宁 |
立案日期 |
2018-07-17 |
发布时间 |
2018-12-2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吕中明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211100749792441A |
登记机关 |
盘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盘锦市兴隆台区音像公司六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