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林伟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22201********057X
执行依据文号
(2019)闽0303民初4238号
案号
(2020)闽0303执100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林伟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莆田万亨机械有限公司偿还货款324150元及该款自2019年10月8日起至付清之日止以货款324150元为基数,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的利息;二、驳回莆田万亨机械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6285元,减半收取计3142.5元,由莆田万亨机械有限公司负担77.5元,林伟负担3065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
省份
福建
立案日期
2020-06-03
发布时间
2020-09-2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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